关于“广州市南沙区护理学会”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
发布时间:2019-06-27
穗南民社核〔2019〕27 号
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
肖小玲、姜小民、黄洁影、马杏珍:
您申请“广州市南沙区护理学会”名称核准,经审查,符合社会团体名称规范有关规定,现予受理。该名称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请在有效期内,依法开展筹备活动,召开成立大会,通过社会团体章程,选举产生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;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,须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,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自成立大会结束之日起15日内,向本局申请成立登记。
召开成立大会前20天,须将章程草案、选举办法、会员大会议程及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发至电子邮箱:nspyjd@126.com,并及时电话告知经办人,接受业务指导。
本通知书不得用于筹备以外的活动,不得转让,不作为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证明。
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
2019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