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广州市南沙区聚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”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
发布时间:2019-06-20
穗南民社核〔2019〕 23 号
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
麦伟杰:
您申请“广州市南沙区聚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”名称核准,经审查,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规范有关规定,现予受理。该名称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请在有效期内,依法开展筹备活动,召开理事会,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,选举产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;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,须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,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自理事会结束之日起15日内,向本局申请成立登记。
召开理事会前20天,须将章程草案、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:nspyjd@126.com,并及时电话告知经办人,接受业务指导。
本通知书不得用于筹备以外的活动,不得转让,不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证明。
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
2019年6月20日